服務(wù)2: | 包整改 |
服務(wù)3: | 一次性收費 |
單價(jià): | 面議 |
發(fā)貨期限: | 自買(mǎi)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(fā)貨 |
所在地: | 廣東 深圳 |
有效期至: | 長(cháng)期有效 |
發(fā)布時(shí)間: | 2023-12-19 09:26 |
最后更新: | 2023-12-19 09:2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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UL 464,第 10 版,2016 年 1 月 28 日- 用于火災報警和信號系統(包括附件)的安全聲音信號裝置的 UL 標準
本標準適用于額定電壓為 300 V 或更少,用于火災報警和信號系統并用于室內和/或室外安裝:
a) 在加拿大,符合 CSA C22.1,加拿大電氣規范,第 I 部分,電氣安裝安全標準;以及 CAN/ULC-S524,火災報警系統安裝標準。有關(guān)揚聲器的要求,請參閱 CAN/ULC-S541,火警和信號系統揚聲器,包括附件。
b) 在美國,根據國家電氣規范 NFPA 70 和國家火災警報和信號規范 NFPA 72。
本標準適用于在普通(非危險或非腐蝕性)場(chǎng)所使用的聲音信號裝置.
本標準也適用于與聲音信號一起使用的防護罩和附件。
本標準不適用于家用和類(lèi)似應用中使用的門(mén)鈴、蜂鳴器和鐘聲,用于在以下定義的 2 類(lèi)信號電路上運行:
a) 在加拿大,CSA C22.1,加拿大電氣規范,第 I 部分,安全標準對于電氣安裝,
b) 在美國,國家電氣規范,NFPA 70。
注意:在美國,通用信號設備包含在通用信號使用的聲音信號設備標準 UL 464A 中。
用于危險或腐蝕性場(chǎng)所的聲音信號裝置應符合本標準的要求和以下適用要求:
a) 在加拿大,CSA C22.1,加拿大電氣規范,第 一部分,電氣安裝安全標準,關(guān)于位置危險;
作為用于火災報警應用的聲音信號裝置的一部分的補充視覺(jué)信號應符合本標準的要求和以下適用要求:
a) 在加拿大,CAN/ULC-S526,火警和信號系統的可見(jiàn)信號設備標準,包括附件;
b) 在美國,火警和信號系統的可見(jiàn)信號設備標準,包括附件,UL 1638。